就業考試權益
腦瘤孩童成年後進入職場工作,如果本身未取得身心障礙手冊資格者,因為病傷之故,在求職過程中十分容易遭到困難。在就業服務法之中,對於身心障礙者之特殊照料,是有其規定,但私人機構比較難以完全配合,故積極參加各類公職考試,並依障別維護自身的權益。此外,訓練自我技能,參加國家技能證照考試,取得技能檢定資格,對求職之途來說,能有加分助益。
身心障礙特考
辦理單位:考選部http://wwwc.moex.gov.tw
為落實憲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保障,舉辦身心障礙人員特種考試。
考試應考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年齡在18歲以上者,得應本考試五等考試;具有高中職學校相關系科畢業資格者,得應本考試四等考試;具有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得應本考試三等考試。
此外,參加各類國家考試或特考等具公職資格職業考試,除另有規定限定體格等要求外,其餘考試內都需依「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給予身心障礙人士或取得重大傷病證明或醫院診斷證明人士之必要的協助及資源。
辦理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http://www.labor.gov.tw/
服務項目:
(一)辦理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及學術科測試(含通信報名)。
(二)辦理丙級定期定點即測即評學科測試。
(三)辦理丙級營造類即測即評即發證。
(四)辦理不同年度學術科合併發證業務。
(五)設置語音查詢服務專線電話,便利民眾查詢檢定成績及技能檢定相關資訊。
(六)快速辦理弱勢族群報檢費及證照費補助。
(七)簡捷快速辦理核發及換補發技術士證(書)作業。
(八)建立技術士人才庫,提供合格人員就業服務。
身心障礙權益:
參加技能檢定測驗工作,可以依「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要點」規定,給予檢定費用之補助。補助方式如下:
(一)特定對象申請本要點之補助,最多補助三次,同一職類同一級別
以補助一次為限。補助次數自「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要點」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一月一日 修正生效起,開始計算。
(二)補助項目為學科測試費、術科測試費、報名資格審查費及證照費。
但氬氣鎢極電銲、一般手工電銲、半自動電銲、氣銲等四職類之術科測試費,限補助單件費用。
無礙 e 網
| 為身障者量身打造無障礙化的數位學習網站,協助身心障礙者縮短數位落差、培養資訊素養進而增加就業機會。 網站提供相關課程,包含:電腦基礎、 Word 文書處理及 Internet 與 E-mail 入門等教材,除符合無障礙網頁規範外,並對身心障礙者需求特別規劃,打破障別區隔,聽障、弱視、全盲、需要輔具的肢障者、智障及精神障礙者都可適用。 |
http://openstudy.evta.gov.tw/ | |
全國就業 e 網
| 網站提供相關資訊,包含:公共訓練及企業訓練、如何報名參加公費訓練、相關補助與課程資訊等,並提供其他進修管道及政府方案、如您不知如何 選擇適合的職類,再這裡我們也提供一些資訊,讓您更快掌握相關課程。 |
http://www.ejob.gov.tw/navigate/training.aspx | |
身心障礙者就業開門網
| 網站內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身心障礙者專班職業訓練相關資訊。 |
http://opendoor.evta.gov.tw/welcome.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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