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發表了 楊志良.你太過份了..文章.
有人和我連絡,對我有不同的意見陳述... 我都尊重! 但我今天必須要表明個人立場!
一.我支持安寧照護.那是一個給病人放心,家屬安心的方式! 任何需要情況,都可以列為考量選項之一,但不是一定選項.任何醫療行為都要以病人的自由意志為第一優先.如果病人選擇了任何一種方式,都應該尊重並支持!
二.我反對楊先生對於案件輕率不負責任的言語態度.讓我感受到罹癌病人,都該死活該! 身為醫療單位最高負責人,其言行為全國醫療人員之表率,如此輕蔑言行,以後有醫生上行下效,對家屬說"署長說過..不要浪費生命,浪費醫療資源啦,去安寧照護" 反而讓家屬更認定去安寧照護是"等死" "沒救"的錯誤感受!! 失言!
三.楊先生不省己言失,又把聖嚴法師扯進來.聖嚴法師自知身體情況,拒絕接受移植及治療,情操的確高尚.但是否代表所有罹癌病人或上了年紀病人理應如此? 或許他本意不是如此,但是,聽著有意.別忘了.楊先生是醫療單位最高首長! 是否造成了以後上了年紀罹癌病人,理應學習法師精神,放棄一切呢? 希望不會!
四.網友提及,家屬刻意方式造成浪費醫療情況,我也耳聞.個人認為,楊先生應該勇於為醫護人員之後盾,當病人自由意志下選擇決定之時,醫護人員應全力維護其決定,不容更改. 而病人如無自由意志情況,楊先生應著思如何對病人本身最大利益為前題,尋求法律或各項條文的修正,期望達成目標.而不是用情緒方式言論來表達對個案或罹癌者的情緒!
五.每一個罹癌個案治療過程情況不會完全相同,是否一體適用,值得商酌! 如果有人一開始是有癌症但未到癌末,情況必須插管或給予氣切等急救方式,才得以暫時維持生命,這些人,算浪費醫療資源嗎?楊先生應該考量清楚.而不要造成對生病的人和家屬的二次傷害
本人於去年已簽妥DNR ,並完成手續,希望楊先生能捍衛在下和所有人在自由意志下對自己生病時的態度決定!!
後記! 楊先生所言 "死亡也是要學習的一項" 本人十分同意.但是在面對死亡的來臨之時,能否給多更多的同理心和慈心來看待癌末病人和家屬... "浪費"是多傷人的一個形容詞!
死亡要學習,我們都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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