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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總覺得我好像是參加某頒獎典禮,我正站在舞台上、從容不迫地拿出小抄。「首先,我要感謝的是‧‧‧‧。」台下的觀眾正摒息以待著我接下來要說出來的人名。


 


「首先,我要感謝『老天爺』給我這個機會,因為祂跟我開了一個大玩笑,所以才讓我的生命可以與眾不同,才讓我有機會可以實現願望!」


 


其實我從小就勵志要當一位演藝人員,我希望我的表演能夠讓大家開心。只是沒想到在我國三那年、正要「轉大人」的時刻,發現我的左腳膝蓋上發現了一個「惡性骨肉瘤」。醫生二話不說,就說要截肢。但是我老爸不答應,於是我轉戰民俗療法、神農嚐百草、求神問卜喝符水、甚至連尿療法都嘗試過、連家裡的祖先牌位都改了。


 


無奈的是:日子一天天地過,我眼睜睜看著我的癌細胞擴散。從原本一顆「棒球」般大小的腫瘤一直腫到比冬瓜還大,為了保命,我只好忍痛割愛我的左腿。並且做了半年化療,每天噁心狂吐、頭髮掉光光、造型宛如小丸子的爺爺:櫻友藏,體重只有「夭壽」的二十五公斤。


 


儘管接受了如此折磨,醫生還是提醒我一句:「得骨癌的人就算截肢,其存活機率也不過五年!」不過真的要感謝老天爺,我今年已經「存活」了十年。


 


現在的我不但活的好好的,唱歌、跳舞、攀岩、潛水、溯溪樣樣難不倒我。我甚至還完成了小時候的願望,成為電視節目主持人,我還用一隻腳環遊世界十五個國家及大陸十四個省份呢呢!


 


「最後,我還是要感謝『老天爺』給我這個機會,因為祂的這個大玩笑,才讓我的生命可以與眾不同。感謝老天爺,這個獎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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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scar_C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