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來看看.. 先謝謝靖軒爸爸的資訊.. 目前Ray的醫療保險及家庭經濟尚可以支應.這部份就留給需要的家庭! 但是,不是每一位病童的家屬都會上網找資料... 看看,那天可以協助您週遭有此需要的朋友...
每縣市都依定可以申請,每年約6萬元醫療補助,看護補助約20-25萬,以下是北縣的給您參考,您要申請要看居住所以在地的縣市,他的全銜是(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計畫),您是符合(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計畫)項目的,北榮已有多人陸續申請下來,唯北縣有限制3各月內申請,台中則全額補助,此北縣給您參考的內容包括:
1.台北縣政府公告的(1)作業程序 (2)審核流程 (3)書證表單
以及公告位置 https://e-service.tpc.gov.tw/
表格下載: https://e-service.tpc.gov.tw/
2.北縣政府內部文件,未公告文章(賴小姐給的),未確定法源。
3.內政部兒補助作業要點及基準,內政部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計畫,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修正條文。
PS:殷睿爸爸~~希望這項補助能讓多少分攤您的負擔,也期能分享給其餘病童家庭,幫助她們~~
六、 補助標準及申請方式:>(二)
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2.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限制以月為單位,於治療日次日起3個月內。
(2)內政部兒童局 http://www.cbi.gov.tw/CBI_2/
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聯絡窗口:黃組長(04)2250-2880
業務單位: 本局福利服務組
申請方式: 計畫申請
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計畫
中華民國96年4月25日內政部台內童字第0960840065號令發布
一、為使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促進其身心正常發展,維護就醫權益,並減輕其家庭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二、主辦單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三、本計畫之補助對象如下:
(一)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內兒童及少年。
(二)弱勢兒童及少年:
1.符合領取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資格者。
2.符合領取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資格者。
3.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第九條規定,未滿六歲之兒童。
4.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
5.安置於立案之公私立兒童、少年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之兒童及少年。
6.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兒童及少年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之兒童及少年。
7.其他經社工員評估有必要補助之兒童及少年。
四、本計畫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
1.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
2.協助繳納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費。
3.未婚懷孕生產、流產醫療費用。但以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未補助之費用為限。
4.住院期間之看護費。
5.為確認身分所作之親子血緣鑑定費用。
6.其他經評估有必要補助之項目。
(二)弱勢兒童及少年部分:
1.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
2.協助繳納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費。
3.住院期間之看護費用、膳食費。
4.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規定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
5.未婚懷孕生產、流產醫療費用。但以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未補助之費用為限。
6.為確認身分所作之親子血緣鑑定費用。
7.無健保投保資格個案之醫療費用。但以全民健康保險有給付項目,且由就醫者自行付擔之費用為限,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為原則。
8.其他經評估有必要補助之項目。
五、醫療補助以現金給付或方案推動為原則。
六、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本計畫訂定經費審查及核發作業規定,辦理補助事宜。
七、協助兒童及少年繳納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四月及八月底前將確定補助名單,送交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辦理,並於每年七月底及十一月底前,撥付應補助之保險費。
八、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第七點規定提報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確定補助名單後,無法於規定期限足額撥付應補助之保險費者,應於下年度預算編足撥付。
九、直轄市、縣(市)政府須將本計畫之執行情形按季函報內政部兒童局。
十、本計畫所需經費,除直轄市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由內政部兒童局編列預算支應外,臺灣省各縣(市)政府應自行編列經費辦理。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