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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對一句話的厭惡有那麼深刻...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這是我第三次聽到這話了... 


第一次聽到這話之時.是睿睿剛發病之時.當時沒有太大的感覺.只是孩子第一.什麼都不想管了.


第二次聽到這句話時,也是睿睿在世之時,但是,是談論別人的事中,無意聽到這句話...


第三次聽到這句話之時.是在電視新聞上... 那位被刮了9巴掌孩子的新聞中... 我開始深深厭惡這句話...


或許. 這句話的背後,是有一定程度的正確.但是,用錯了地方,那是真真實實的令人生氣和不愉快!


今天是因為個人不求上進終日混吃等死,進而招致貧窮結果.這句話或許行的通,也符合理論和情況.但是,我們有沒有檢討一下,為什麼會可惡呢? 如果和前日子小孩子求救,為父親找工作,而父親不肯工作,招致下場,那當然這句話行的通! 不過. 小二的學生是如何的可惡? 要用9 巴掌來伺候? 行為不當,做家長和學校都有責任.我們可以檢討家長的教育方式.更要檢討家庭的情況,但需要用9巴掌來伺候小二的孩子嗎?這孩子可憐,但可惡的是家長,是學校,是我們大人呀! ....


或許,這社會有很多制度不公平,為什麼孩子不養,等到領養人過世了,才有生父生母出來"認親"? 說穿了.. 為了錢... 為了錢.很多事都會不一樣..什麼公理正義.都不見了... 那到底是誰可憐?誰可惡?


去年參加一個會議.提到日本對腦瘤孩子的照顧.那都不用父母花何任何一毛錢.費用全部由政府和專責機構來負責.把資源用在真正需要的孩子身上.這樣就可以杜絕父母或親屬"利用"孩子生病來"發財"...  孩子夠可憐了.生病已經夠苦了.可惡之處在那裡?  這病,是我們招來的嗎? 還是我們前世沒修好....


回頭看看這9巴掌的孩子... 如果今天發生在家中.會不會成為家暴案件呢? 肯定會! 那為什麼發生在學校裡.就成為可惡的案件呢?? 學校是教育的地方.不是使用暴力的地方... 我不一定贊同人本的想法.但是,這件事,的確不能使用「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這句話!


我沒想到.. 在文章區中 .我收了一篇有關打孩子的文章.. 給大家分享


http://tw.myblog.yahoo.com/oscar-chou/article?mid=3137&prev=3156&next=3127&l=f&f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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